交通设施属于道路的基础设施,包括:护栏、防眩设施、隔离封闭设施、视线诱导标等。
交通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、防撞设施、隔离栅、视线诱导设施、防眩设施、桥梁防抛网、里程标、百米标、公路界碑等。
一、道路知识
1、行走: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;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;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,须遵守信号的规定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,要左顾右盼,**来往车辆,**追逐,奔跑;没有行人横道的,须直行通过,**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;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,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;**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、隔离栏,**在道路上扒车、追车、行拦车或抛物击车。
2、骑自行车(电动车、摩托车):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、摩托车;不伞骑车;不脱手骑车;不骑车带人;不骑病车;不骑快车;不与机动车抢道;不平行骑车;不在恶劣天气骑车。
3、乘车: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,在车上要抓好扶手,头、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,管好身边物品,扒窃;乘高汽车要系带;不乘载车。
二、交通设施的施工规定
(1)施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,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T程师批准后**实施。
(2)施工前,由项目负责人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,交底时需**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**。
(3)上路施工的人员、设备、机具、材料**占用车行道;**占用时,应根据工程点、施工要求、交通与环境等情况确定交通导行方案和施工界限,在施工界限周围应设警戒线、围挡、警示标志,并设专人疏导管理。
(4)在通车道路上施工或夜间作业时,应采取限、导流及渠化等措施,交通指挥人员和上路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反光标志服或反光背心。